西安市民政局关于婚姻登记“全市通办”通告
位置:首页 > 西安 > 办事指南 时间:2021-11-16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2020〕35号)和《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工作的通知》(陕民办函〔2021〕22号)要求,创新婚姻登记服务模式,方便群众办事,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陕西省民政厅同意,西安市民政局将在全市实行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1年5月6日起。 二、实施内容 (一)适用范围 1.男女一方或双方户籍为西安市的内地居民,可在本市任一区(县)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业务; 2.离婚当事人不能同时在多个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申请和离婚登记只能在同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不适用范围 1.补领婚姻登记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域办理; 2.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域办理; 3.西安市居民同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在陕西省民政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三、办理方式 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实行预约受理制。当事人可通过“陕西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信息系统”(网址:http://mzt.shaanxi.gov.cn/)、西安市民政局官网(网址:http://mzj.xa.gov.cn/)、“西安民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预约。 四、登记机关地址及咨询电话
1、网上预约需提前2至30天 2、办理婚姻登记,男女双方至少有一方的常住户口在西安市。 3、西安市2021年5月起试行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全市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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