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
位置:首页 > 西安 > 社保 时间:2022-06-17
西安公积金租房提取常见问题 1、什么人可以提取? 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2、可以提取多少钱? 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 租住商品住房的,按照西安地区上年人均月平均房租水平的12倍设定每年提取限额,提取限额随房租变化年度调整。 3、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
已婚职工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4)其他相关资料: ①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由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公积金缴存地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西咸新区的职工,还需提供当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 ②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4、办理时间及地点 1、中心办事大厅及各管理部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时制14:00——17:00)。 2、中心派驻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安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高新自贸区政务大厅)、国际港务区政务中心、浐灞商务中心、西咸新区等各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政务大厅工作时间为准。 3、各受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银行公告时间为准。 附:
小提示 1、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致,否则应当先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 2、提取人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应当先合并成一个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3、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4、需持有中心委托的17家银行一类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长安银行。 5、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特别说明是复印件的除外)。 6、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前不予受理无房租房原因提取公积金。 7、公积金中心对于无法立即确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有权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部门应予配合。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中心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浏览:次) |